《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按照有关部门关于评比表彰工作的部署,依据《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建协〔2025〕28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4~2026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申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对2024~2026年度鲁班奖评选,各单位可以一次申报,也可以分两次申报,第一次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第二次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我会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分两次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查。
1、请各推荐单位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建议推荐数量(见附件1)进行推荐。每个推荐单位的第一次推荐后剩余的建议推荐数即为其第二次可推荐数量最大值。
2、第一次被推荐的工程应于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交工投入使用或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综合验收因故推迟的,应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
3、第二次被推荐的工程应于2023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交工投入使用或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综合验收因故推迟的,应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
2、上网资料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进行网上传输。书面资料包括:申报单位承诺书(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均提交,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一份、工程照片一份。影像资料为申报工程的录像片,用U盘存储并注明工程名称。
3、请按申报程序说明(见附件3)完成每次申报,其中申报工程的影像资料在本次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交。
4、书面资料由各推荐单位按每个工程独立装袋,收集完整后,与推荐文件一并邮寄至我会。
附件:1、2024~2026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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