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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兴城市人民医院主副食品类采购供货服务招标公告

  兴城市人民医院主副食品类采购供货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二年,合同每年一签,一次一年,如续签下一年合同,需通过采购人定期考核(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线、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3、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1)供应商将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 (2)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如供应商在开标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开标后请将文件密码发送至此邮箱。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