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方案及要求的通知》,国家认监委于2014年1月8日发布并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用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方的CCC认证数据/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的内容、要求和程序。现将该规则的主要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17号令)要求,为完善CCC认证数据信息的报送、传递和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认证认可协会、地方质检两局信息报送、传递、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CCC认证标志管理中心、认证认可协会、地方质检两局等CCC认证各相关方之间相关信息的报送、传递和公开。
是指用于掌握CCC认证实施的整体情况和质量水平,分析和查找制度实施存在问题和风险因素,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所需的各类与CCC认证相关的质量基础信息,主要包括:
是指地方质检两局开展CCC产品质量监管所需的相关质量信息,具体包括CCC认证工厂检查计划以及证书暂停、撤销、注销等信息。
是指地方质检两局在开展CCC认证行政监管工作中掌握和收集的CCC认证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各地方质检两局CCC认证执法监管典型案例、CCC免办信息以及CCC认证产品质量风险信息等。
CCC认证信息报送包括CCC质量基础信息、CCC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和CCC认证行政监管信息报送。
CCC质量基础信息包括CCC证书数据、CCC质量分析数据、指定实验室检测质量评价数据,由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认证认可协会和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上报。
CCC认证证书数据由指定认证机构实时报送,每周两报。各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CCC认证证书数据上报要求的通知》(国认信技函〔2009〕3号)要求上报认监委CCC证书数据库。
CCC质量分析数据由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认证认可协会每年11月5日前通过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分析信息化系统”(a.cn)报送,数据统计周期为上一年度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报送内容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见《关于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基础数据和质量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国认证〔2012〕42号)。
指定实验室检测质量评价数据由指定认证机构向认监委认证监管部每季度报送一次,报送时间为季度后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数据统计周期为上一季度的数据/信息,报送内容详见附件2。
CCC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由指定认证机构向地方质检两局报送,报送内容主要包括CCC认证工厂检查计划以及证书暂停、撤销、注销等信息,报送内容详见附件3。
证书暂停、撤销、注销等信息由指定认证机构直接报送地方质检两局,每月上报一次。
CCC认证产品质量风险信息由地方质检两局报送,报送内容主要包括获证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及产品抽查不合格信息、获证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信息和CCC免办数据。
CCC免办数据通过国家认监委“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CCC认证产品质量风险信息,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风险信息分析预警工作的通知》(国认证〔2012〕97号),通过CCC认证风险信息预警通报渠道实时报送。
CCC认证信息传递是指指定认证机构之间的同产品类别证书状态信息的传递。通过指定认证机构间的信息传递,加强CCC认证实施工作交流,统一认证尺度,严格认证行为,确保竞争有序。
指定认证机构间传递的信息主要包括证书的暂停与撤销处置信息、认证机构认证实施细则修订信息、认证产品质量风险信息等,详见附件4。
CCC认证指定业务范围相同的认证机构应每月传递认证信息至少一次,遇有重大问题,实时传递并报送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各指定认证机构需确定传递信息联系人,明确传递方式。
CCC认证信息公开是指定认证机构为方便认证企业、广大消费者获得认证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获证企业产品及证书信息。
与CCC认证相关的需向社会公众公告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获证企业证书信息、证书暂停、恢复、撤销与注销信息、认证机构认证实施细则、标准换版实施方案、认证收费标准等,具体见附件5。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所有企业认证单元扩大、缩小及证书信息变更申请的次数之和。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依据CB报告结果,在补充差异试验的基础上颁发证书数。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型式试验一次通过数、型式试验整改通过数与型式试验整改不通过数之和。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工厂检查一次通过、书面验证后通过与现场验证后通过次数之和。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工厂检查直接不通过次数与整改后不通过次数之和。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初次申请认证工厂检查一次通过、书面验证通过与现场验证通过次数之和。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初次申请认证工厂检查书面验证后通过次数之和。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初次申请认证工厂检查现场验证后通过次数之和。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初次申请认证工厂检查直接不通过次数与整改后不通过次数之和。
统计周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初始工厂检查不符合项数量排前三位的条款名称,以及该三项不符合条款占所有初始工厂检查不符合项总数的比例。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初次申请认证工厂检查首次通过次数占所有工厂检查次数的百分比。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初次申请认证工厂检查直接不通过次数与整改后不通过次数之和占所有初始工厂检查次数的百分比。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证后跟踪检查一次通过、书面验证后通过与现场验证后通过次数之和。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证后跟踪检查直接不通过次数与整改后不通过次数之和。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证后跟踪检查中抽样检测结果合格的批次数之和。
统计周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跟踪检查不符合项数量排前三位的条款名称,以及该三项条款占所有跟踪检查不符合项总次数的比例。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证后跟踪检查一次不通过次数与整改后不通过次数之和占跟踪检查总数的百分比。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飞行检查一次通过、书面验证后通过与现场验证后通过次数之和。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飞行检查条款直接不通过次数与整改后不通过次数之和。
统计周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飞行检查不符合项数量排前三位的条款名称,以及该三项条款占所有飞行检查不符合项总次数的比例。
统计期内同一小类产品境内(外)飞行检查一次不通过次数与整改后不通过次数之和占飞行检查总数的百分比。
(1)认证委托人/相关方(包括生产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厂,下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存在不合格,但不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
(2)认证产品适用的认证依据、认证实施规则换版或变更,认证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履行变更程序,或产品未符合变更要求的;(3)监督检查结果证明认证委托人违反CCC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包括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工厂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一致性存在问题等)或认证机构相关要求,但通过整改可以达到认证要求的;
(4)认证委托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视情节需要开展调查的;
(5)认证委托人/相关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未事先通知的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测的;
(6)认证证书的信息(如申请人/生产者/生产厂的名称或地址,获证产品型号或规格等)发生变更或有证据表明生产厂的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变化,认证委托人未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批准或备案的。
(1)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届满,认证委托人未提出认证证书恢复申请、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2)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及重要原料/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导致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5)认证委托人/相关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出现严重缺陷、产品安全检测项目不合格或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的;
(7)对由于5.1(5)、(6)条款被暂停认证证书后,仍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测,或仍不配合在市场或销售场所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的;
(8)认证委托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情节严重的;
(9)弄虚作假,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认证证书,或存在其他直接影响认证结果有效性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4.2按地域分布统计(境内省、自治区与直辖市、港澳台及境外国家分别统计),具体含新增证书数、新增证书涉及的企业数、纯新增企业数。
统计期内,按照境外国家、地区、分产品种类统计境外企业新颁发证书和企业数量、有效证书和企业数量、初始工厂检查数量、跟踪检查数量、认可境外CB报告数量、委托境外合作机构开展初始工厂检查和跟踪检查数量。(注:欧洲作为一个区域需单独统计列出,欧洲各个国家无需单独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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